社体字〔2018〕30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普及健身瑜伽体位标准,鼓励各地俱乐部积极参与健身瑜伽竞赛活动,现将“汤山温泉杯”首届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积极组队参加。
附件:“汤山温泉杯”首届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赛竞赛规程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8年8月22日
附件“汤山温泉杯”首届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汤山温泉杯”首届全国健身瑜伽俱乐部赛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9月25日至28日(25日报到,26-27日比赛,28日离会)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承办单位
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
江苏健和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育仁瑜伽文化艺术中心
五、参赛单位
各级健身瑜伽协会,健身瑜伽馆,高校健身瑜伽社团等。
六、比赛项目
(一)单人项目(男单、女单);
(二)双人项目(女双、混双);
(三)集体项目5-9人(办公室健身瑜伽操:徒手、辅具)。
七、参赛范围
(一)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
(二)以健身瑜伽协会、健身瑜伽馆,高校健身瑜伽社团为单位报名参加,每家单位参赛人数须3人以上(含3人),不接受个人报名。
八、参赛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
(二)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可能发生的伤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医疗责任和费用。
(三)报名后不能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需于赛前10天函告竞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变更。
(四)参赛单位具有承办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2019年委托培训的申请资格。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
1、请参赛单位登录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网站或微信订阅号“瑜伽大咖”注册报名,网站地址:www.chinayogasport.org,截止时间:9月17日16时。
2、报名时需将自选体式名称(3-9级体式)和自编套路(单人、双人)中的难度体式名称(7—9级体式)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后不可修改。
(二)报到
请各参赛单位于9月25日17:00前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颐尚温泉度假酒店报到,并于19:00-21:00在此酒店参加赛前会议,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十、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审定的2018年《健身瑜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和《健身瑜伽体位标准》(以下简称:《体位标准》)。
(二)单人、双人项目
1、根据报名人数进行预赛、复赛和决赛。参赛人数超过16名(对)须先进行预赛、超过8名(对)不足16名(对)进行复赛,不满8名(对)直接进入决赛。
2、预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3、4级中抽签决定,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选取,前屈、后展类各1个,共2个体式。
3、复赛:规定体式在《体位标准》5、6级中抽签决定。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中各选取1个体式,共5个体式。自选体式在《体位标准》第3-9级体式中选取,平衡、倒置类各1个,共2个体式。
4、决赛:单人、双人决赛只进行自编套路的比赛。自编套路中的体式必须在《体位标准》中选取,并包含5个类别(前屈、后展、扭转、平衡、倒置),合理编排套路,避免出现与规定体式无关的动作。
5、时间:单人项目120秒±5秒;双人项目180秒±5秒,且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
(三)集体项目(徒手、辅具)
1、集体项目只进行决赛。
2、集体项目为指定编创主题《办公室健身瑜伽操》,分为徒手类和辅具类(辅具包括:瑜伽砖、瑜伽球、瑜伽伸展带、瑜伽椅等),要求符合日常办公场所条件,简单易行、便于推广,承办单位可免费提供桌椅道具。
3、自编套路的开始和结束须有固定造型,运动员须配合默契,有肢体连接,情感交流自然,音乐与体式契合。
4、自编套路中的体式必须在《体位标准》中选取,时间180秒±5秒。
十一、比赛音乐
(一)单人、双人项目预、复赛环节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二)决赛环节音乐(MP3格式)可根据编排自行选择,音乐中不得有唱诵、不得有歌词,不得含有宗教色彩的内容。请于9月15日前将音乐剪辑完成,并标注姓名、参赛项目上传至邮箱595291904@qq.com,联系人:言晶晶13952028411(微信yjj9420222)。
十二、比赛服装
(一)贴身瑜伽服,简洁得体,美观大方,能充分展现肢体轮廓和体式细节(男运动员不可赤裸上身)。
(二)不许有宗教、迷信、广告性质的符号。
(三)佩带组委会提供的比赛号码。
(四)运动员身上不得出现纹身。
十三、比赛礼仪
(一)比赛开始前和结束后运动员须行合十礼。
(二)运动员不得唱诵上场、退场。
十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单人、双人、集体项目名次评定
各项比赛录取前8名,不足8名减1录取。
(二)比赛设特别奖:
1、集体项目:“体育道德风尚奖”、“健身瑜伽最佳组织奖”;
2、双人项目:“健身瑜伽最佳人气奖”、“健身瑜伽最佳配合奖”;
3、单人项目: “健身瑜伽魅力小姐(先生)”、“健身瑜伽体位达人”。
(三)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队)颁发证书和奖金,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获得特别奖的运动员(队)颁发奖匾。
单人项目: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2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六名400元,第七名300元,第八名200元。
双人项目: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200元,第四名10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60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名300元。
集体项目: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500元,第五名1000元,第六名800元,第七名600元,第八名400元。
奖金总计51200元。
(四)集体项目前3名运动队的获奖作品将被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选用推广《2019年办公室健身瑜伽操》。
十五、经费
(一)本次比赛免收参赛服务费。
(二)为便于统一管理,保障运动员安全参赛,建议各单位在大会推荐的宾馆食宿,缴纳1200元/人(含8餐3晚的食宿费,温泉门票1张,汤山国家地质公园博物馆、阳山碑材、猿人洞3个景区门票),费用由南京育仁瑜伽文化中心收取,酒店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温泉路8号颐尚温泉度假酒店 。
(三)请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参赛经费汇款至以下账号,逾期将视为弃赛。
南京育仁瑜伽文化艺术中心
开户:南京银行和燕路支行
账户:01720120210010638
十六、联系方式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李怡青 010-67147626
报名技术咨询:乔 颖 010-85752331
南京育仁瑜伽文化艺术中心:
工作人员:胡玮玮135-0519-1614
财务人员:余 建133-3772-2151
颐尚温泉度假酒店:前台电话 025-51190666
十七、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及其合作伙伴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健身瑜伽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由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